正义网山东12月29日电(通讯员 李书昌)为促进《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对自侦、刑检部门今年以来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督察人员在督察长高文林同志的带领下,依据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和该院制定的《扣押冻结款物督察方案》,共对自侦、刑检等6个业务部门今年以来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摸排清查,同时对赃款赃物的管理部门行装科进行了督查。
通过督察,今年以来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共立查贪污贿赂等各类案件6件11人,涉案款均全部及时上交院行装科;反渎局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 件 4人,无涉案款项;监所检察科共初查案件线索1件,立案侦查1件,办案中所收缴涉案赃款均全部及时上交了院行装科;检察室初查案件线索2件,其中立案侦查1件,办案中所收缴涉案赃款均全部及时上交了院行装科;刑检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9件232人,所有案件均无扣押、冻结或收缴赃款赃物的情况。自侦、刑检各部门均没有违规私设小金库和乱拉赞助的情况。行装科对各部门上交的赃款严格按有关规定暂存、管理和上缴国库,手续齐全,符合规定,所收涉案款与各部门上报数相符。
经与控申部门座谈了解,今年以来该院未发生一起因涉案款物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涉案人员或发案单位申诉案件。
督察后,督察长高文林同志要求被督察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切实做到收缴规范、上交及时、返还到位,确保办案中不发生任何问题,以实际行动促进《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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