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3月5日电(通讯员 李建华)近6年该院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共对13件19人自侦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对监督案件独立进行了评议,做出了表决意见。为了确保监督程序到位,该院还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以及“监督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流程图”,使各业务科室更加熟悉和掌握了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的程序和步骤,对于本科室承办的案件,凡符合评议规定情形的,都主动告知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同时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掌握每个案件的进程。自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该院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符合监督情形的全部都纳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无漏监督案件发生。
根据高检院的文件精神,该院积极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适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该院办理的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列席有关会议、参与执法检查、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等活动;为帮助人民监督员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每年给他们征订各种检察业务书刊。如:《检察日报》、《方圆法治》等杂志、书刊。每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总结表彰会和座谈会。同时积极争取并得到县委支持,将人民监督员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每年拨给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10万元,确保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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