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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规范破坏油田物资案件量刑建议

时间:2012-03-19 15:48:00  作者:韩兵 李奕歆 于洋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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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黑龙江3月19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李奕歆 于洋)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针对大庆地区破坏油田物资案件多发、频发、高发的特殊情况,制定了《关于对破坏油田物资案件开展量刑建议的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类案的量刑建议标准,实现了破坏油田物资案件量刑建议的规范化。 

  一是量刑建议折中法制度,对于破坏油田物资案件以折中的方法行使量刑建议权,即以“幅度性量刑建议”为主,以“绝对性量刑建议”为辅。二是量刑建议充分说理制度,公诉人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遵照客观公正性原则,全面收集证据。同时要求公诉人对量刑建议的提出进行充分说理,即说明量刑建议的依据。三是“诉前合议、诉中建议、诉后评议”制度,所有破坏油田物资案件,在提起公诉前,必须提交主诉检察官联席会合议。四是机动量刑建议制度,授予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当庭变更量刑建议权,即机动量刑建议权,从而使大多数无理翻供的被告人能理性思考,改变翻供态度,有效地提高了庭审质量和效率。 

  对破坏油田物资案件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后,全市两级检察院针对破坏油田物资案件共发出《量刑建议书》共2372份,法院判决采纳2166份,采纳率达91.33%。通过量刑建议的细化,维护了全市油气的生产、运输安全,依法惩治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犯罪,同时也为积极推进大庆地区提起公诉案件的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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