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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山丹检察院召开《刑诉法修正案》座谈交流会

时间:2012-03-28 16:45:00  作者:石文纲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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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甘肃3月28日电(通讯员 石文纲)连日来,山丹县检察院干警利用网络、报刊等途径,积极开展《刑诉法修正案》的自学和讨论活动,在该院掀起了一股学习热潮。为引导干警准确把握刑诉法修改的亮点,认识刑诉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328日,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学习《刑诉法修正案》座谈交流会。

  在座谈交流会上,该院副检察长毛暄为广大干警全面细致地讲解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环境,对比分析了修改前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的异同点,重点剖析了新法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影响。尔后,9名科室负责人围绕刑诉法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部分公诉案件纳入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展开了热烈讨论。

  最后该院检察长李召文强调,刑诉法修改适应了时代的需要,体现了对人权的保护,是法制进步的表现,对法律条款的进一步完善,有效堵塞了办案漏洞,同时也丰富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手段,监督力度有了较大提升。并就今后进一步学习好、衔接好、宣传好修订后的刑诉法讲了具体意见,要求全体干警专题学习,增强学习自觉性,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新修各条款的含义, 吃透具体规定,真正达到融会贯通。各业务科室要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办案实践,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刑诉法修正案》进行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刑诉法修正案》修改的背景、意义,逐条学习具体规定等实质性内容,熟记规定新内容,明确规定内涵,确保在修正案实施后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修正案内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座谈交流会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座谈交流会举办的非常成功,对刑诉法修改的“尊重和保障人权”、证据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强制措施重大调整、辩护权的保障、侦查措施完善、审判程序的重塑与完善等方面有了更为细致的理解,在今后的学习中,要逐条学习刑诉法的具体规定,熟记规定新内容,确保在修正案实施后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刑诉法。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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