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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加强学习促进刑诉法顺利衔接

时间:2012-03-30 14:29:00  作者:孙卫群 陈红兵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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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山东3月30日电(通讯员 孙卫群 陈红兵)为适应《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新要求,确保修改后的刑诉法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学习,为修订后的刑诉法的顺利衔接打下良好基础。

  330日,该院的“检察讲台”安排业务骨干为全体检察干警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新刑诉法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及有关委托辩护、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拘留传唤、技术侦查等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检察长杨青做了重要讲话,她要求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修订后的刑诉法的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法条的含义,做到融会贯通。在学习中要掌握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主动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为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为保障学习的进程和效果,该院教育培训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学习培训方案,一是进行专题学习。利用“检察讲台”作为阵地,组织全体干警分专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二是组织座谈讨论。组织干警就刑诉法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及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交流讨论。三是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发动干警积极写作论文,研究解决新刑诉法适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检察实践中准确适用作好准备。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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