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4月1日电(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刘军)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3月31日,济南市检察院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长军教授,针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实施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市院全体人员现场听课,基层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全员收看。
济南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郭鲁生检察长要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抓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准确理解立法精神,熟练掌握修改内容,加强调查研究,转变执法理念,积极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困难,同时,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注意同新法规定相衔接,尽快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通过这次专题讲座,全市检察人员对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和指导思想、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起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内容有了较为全面地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法律监督能力,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做好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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