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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分院:掀起以学习新刑诉法为重点的练兵高潮

时间:2012-04-02 21:09:00  作者:沈义 黎琳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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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重庆4月2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黎琳)2012年3月14日,对中国法制建设来讲,是一个值得记忆的日子——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于天敏说,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既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又有效地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对于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时,作为检察机关该如何尽快落实?自其刑事诉讼法“大修”以来,该院便紧锣密鼓地组织干警开展对其修改精神的领会和学习,并将掌握好新刑诉法作为春季练兵的重中之重。 

  据介绍,时隔人大通过仅2天,该院就邀请专家对新刑诉法进行了分析讲解。3月16日,该院专门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昌林教授来院,就《新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举办了专题讲座。李教授围绕本次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特别是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所带来的影响,作了全面阐述和精辟的分析,对全院干警理解学习新修订的刑诉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0天后,一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关于新刑诉法的研讨会在渝举行。3月24日,该院和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机遇与挑战——检察机关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研讨会”。高检院研究室陈国庆主任、侦监厅黄海龙副厅长、公诉厅王军副厅长、监所厅周伟副厅长,以及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龙宗智、孙长永等专家教授,《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媒体以及重庆市三级检察院近百名检察官参加了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及检察官围绕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现实背景及主要精神,结合司法实践,着重就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罚执行监督等履职环节如何适用新刑事诉讼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充分论证和阐述了检察机关面临的诸多机遇与挑战。研讨会通过正义网进行了全程直播。 

  第12天,该院以考试的方式检验了全院干警的学习成效。3月26日,该院举行了2012年第一季度会考。这次会考按照高检院《关于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的通知》的要求,将新刑事诉讼法作为考试主要内容,敦促广大干警深刻把握新刑诉法修改的精神实质,为新刑诉法的正式实施做好思想上、业务上的准备。此外,该院在今年3月下旬举行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竞争上岗,也将新刑诉法作为专业考试的主要内容。通过考试,进一步推动全院干警学好业务知识、抓好业务工作、提升业务技能。 

  该院检察长于天敏表示,修订后的刑诉法每一条款的执行和落实,都需要执法部门的实际操作来完成。该院将按照高检院和市检察院的要求,把学习贯彻新刑诉法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好学习培训,切实更新理念;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机制;抓紧衔接准备,做到有序过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三月播下学习的种子,明年1月1日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后,相信在我院必能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于天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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