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4月5日电(通讯员 周锦 刘娟 徐芳)《刑事诉讼法》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修正案》,对《刑事诉讼法》作了一系列重要修改。这次修改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对于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身在办案一线的基层检察官要按照新刑诉法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执法理念,主动规范业务工作,各项执法办案工作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同新法规定相衔接,逐步向执行新法过渡。
近日,淮南大通区检察院做为业务学习研讨的重点,组织各部门采取个人自学、组织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刑诉法修正案的学习,为新刑诉法的正式实施提前做好准备。
在四月份的自侦部门工作调度会议上,分管自侦的赵以农副检察长在会上强调,自侦部门干警要认真学习刑诉法修订条款,要特别加强对新刑诉法中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学习。要把“证据始终是案件的生命线”这一理念贯彻到执法办案中。要强化证据意识,坚持“证据是案件核心”。明确各类职务犯罪的证明标准、证据种类、取证要求、注意事项等。不断优化取证方案,提高干警调查取证能力。要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及时有效固定证据,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要规范取证行为,调取、扣押相关物证时,邀请相关见证人进行见证,确保公正执法。办案时要对证据严格把关,对于存在瑕疵的证据及时补强,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在侦查环节就予以排除。
新刑诉法对检察机关规范行使法律监督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分管侦监、公诉部门的副检察长宫俊,组织两部门干警对新《刑诉法》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和学习。通过学习了解刑诉法修正案基本内容,修改的背景、过程、内容、学者对刑诉法修改事项的点评,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的新要求。宫俊副检察长指出作为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部门务必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好刑诉法修改中所涉及的条款及具体内容,为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干警们通过对比新旧刑事诉讼法、讨论具体案件、总结工作中不适应新法要求的问题等方式,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意图,尽快熟知立法规定,为准确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做好新形势下的侦监、公诉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学习研讨,大通区检察院办案一线干警加深了对学习新刑诉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学习内容和重点,学好用好新刑诉法,进而有力地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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