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基层快讯

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深入学习新刑诉法

时间:2012-04-14 11:17:00  作者:贾富彬 肖景涛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山东4月14日电(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肖景涛)为提高全院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工作,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在召开检委会学习的基础上,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对学习新刑诉法进行研究部署,采取三项措施,深入推进学习新刑诉法,为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组织干警参加高层次培训。分管检察长带领侦监、公诉全体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为期10天的新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高级研修班,听取陈光中教授、卞建林教授、陈国庆主任等专家学者的授课,面与面进行请教学习,座谈交流,并形成完整的课堂笔记,撰写深刻的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举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新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高级研修班结束后,迅速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将参加培训干警撰写的心得体会挂在局域网专栏,供大家学习,并举行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参加高级研修班培训的三名学员为全体干警授课,与全体干警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扩大学习成效,在全院树立起人人学习、讨论、研究新刑诉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召开学习贯彻新刑诉法座谈会。4月9日,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新刑诉法座谈会,东营市院侦监处、公诉处、广饶县院、垦利县院及河口区法院、河口辖区四家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同志40人余人参加了座谈,对如何学习贯彻新刑诉法进行座谈交流,对公检法三机关如何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可行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探讨,与会人员畅所欲言,气氛融洽,讨论深入,达成了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东营市河口区院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了刑诉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学习新刑诉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院掀起了学习新刑诉法的热潮,为新旧刑诉法的平稳过渡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必将推进该院执法办案的有序开展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zywys]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