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西6月11日电(通讯员 郑悦)近日,在大同铁检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该院根据公检双方《开展考评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提出量刑建议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对被告人史某提请法院从轻处罚的建议被大同铁路运输法院采纳,史某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半的量刑幅度内,依法从轻判处三年两个月。这是大同铁检院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该项工作以来第一个经考评后获得从轻处罚的犯罪嫌疑人。
自去年大同铁检院、大同铁路公安处共同开展考评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提出量刑建议工作以来,该院驻所检察室通过发放资料、口实宣传等方式,积极鼓励在押人员坦白犯罪事实,认真遵守监规,以获得从轻的量刑建议。考察中,鉴于在押人员史某能如实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认真遵守监规,积极帮助同监室有困难的在押人员,悔罪表现突出,经考察小组按照考评方案的要求考评后,依法向法院提请了从轻的量刑建议。
该案的判决,在看守所在押人员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有效减少了在押人员抵触情绪,促进了在押人员服从管理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了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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