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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现金奖励三举报人

时间:2012-06-18 16:44:00  作者:梁洪 黄明贵 江文烨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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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广西6月18日电(记者梁洪 通讯员黄明贵 江文烨)“我们原来只想要回被他们贪污的农民工造业扶持资金,没想到检察院这么支持我们!”拿到奖金的村民黄某激动地说。6月14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对实名检举他人涉嫌职务犯罪并查证属实的三位举报人给予了现金奖励。 

  据了解,举报人黄某等三人均是2009年从广东省回来的返乡农民工,以靠给别人打零工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国家为了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每年都会下拨一定的专门扶持资金到各乡镇村委会账户里。但两年多来该区大录镇横路村委会从未告知过他们村的返乡农民工。 

  2010年11月8日,黄某等三人向防城区检察院举报刘国兴利用其担任大录镇横路村村支书之职,贪污返乡农民工补贴款的事实。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经初查后发现刘国兴在2009-2010年办理大录镇横路村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过程中,单独或伙同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某某,将横路村18名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款81300元据为己有的事实,便于2011年1月16日对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宗栋、横路村支书刘国兴立案侦查。2011年12月29日,防城区人民法院对两被告人作出五年有期徒刑及一年缓刑两年的判决。 

  检察机关在奖励举报者的同时,向他们通报了举报后案件的查处及法院判决情况,并对他们信任和支持检察机关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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