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6月24日电(记者梁洪 通讯员周洁芳)6月20日,广西钟山县检察院周玲检察长、曾庆平副检察长带领控申部门以及派驻公安镇检察室相关干警来到公安镇农民郭春跃的家中,为其送上了3000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这是该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以来首次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郭春跃是公安镇大桥村委土塘村村民,其母亲、儿子、女儿3人于今年4月4日被其同居女友潘美新杀害,潘美新已于今年4月23日被依法批准逮捕,但其无力对郭春跃进行经济赔偿。为了办理3位亲人的后事,郭春跃到处借钱,欠了几万元的外债。案发后,由于心理阴影,郭春跃不敢在自己的房屋居住,如今暂住到生活条件同样困难的姐姐处。由于心灵受到极大创伤及没有一技之长,再加上欠着几万元的债务,郭春跃的生活极为困难。
该院控申部门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一方面仔细了解其家庭状况;另一方面积极向院领导申请救助金。为维护社会稳定,经院领导研究后,决定给与郭春跃刑事被害人救助。
20日下午,当周玲检察长将救助金发放到郭春跃的手中时,郭春跃始终阴霾的脸上终于出现了难得的笑容。周玲检察长鼓励郭春跃要积极面对生活,尽早从阴影中走出来,在度过眼前的难关后要自食其力,自力更生。为防止郭春跃因心理扭曲做出报复社会的举动,周玲检察长还特地找到公安镇的相关领导,要求他们要时刻关注郭春跃的思想变化,尽可能多的对其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其走上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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