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7月4日电(通讯员 龙浩)今年以来,湖南省泸溪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量刑建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质量,截止7月4日,泸溪县检察院对起诉的42件案件中的69人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66人,采纳率为96%。
泸溪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一案三评”平台,在每次召开“一案三评”会时,将总结量刑建议作为重要内容,对照之前的量刑建议和最终的判决结果,不断进行分析,总结得失。
同时,泸溪县检察院从程序上不断进行规范,检察院规定:一般性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提出量刑建议,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批;对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由办案人提出量刑建议意见,科室集体讨论决定,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对重大疑难案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办案人提出量刑建议意见,经科室集体讨论通过后,再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此外,该院注重实践技巧,送达量刑建议书的时间在法院开庭当天,便于防止在开庭之前出现新的量刑情节致使量刑失准。
量刑建议是指公诉人依法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是在充分尊重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础上,强化控诉职能、维护量刑公正的重要方法之一,在完善起诉权、增加量刑透明度、制约审判权、保障被告人人权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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