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7月5日电(通讯员 黄从余)今年以来,长泰县检察院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立足本院实际,着力推行量刑建议工作。截止目前,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61件81人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0 %。在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作出判决的案件中,未出现被告人对量刑建议不服的情况,在提高监督能力的同时,降低了监督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稳妥、有效的推行量刑建议改革。
长泰县检察院通过建立专案管理、制定审批程序等规章制度,严把关,对于主诉检察官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在法定刑范围之内的由承办人自行决定提出量刑建议,其建议减轻处罚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层报主管检察长决定。
具体操作时,区分案件适用程序采取不同的建议方式。对建议或同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根据被告人在庭前与庭审时的认罪和悔罪表现等因素,由出庭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一并提出量刑建议。在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发现拟定的量刑建议不当需要调整的,可以根据授权在法定刑幅度之内作出调整。
同时,还通过与法院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两院之间的沟通联系。一方面与法院加强对个案的探讨。如果庭审前法院对量刑建议存在分歧意见,主动与之联系商讨,双方充分发表看法,确保量刑适当;另一方面适时召开联席会,双方共同商定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有关细节,更好地开展好量刑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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