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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歙县检察院“四举措”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时间:2012-08-01 10:58:00  作者:王小俊 王岩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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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安徽8月1日电(通讯员 王小俊 王岩)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近日,安徽歙县检察院制定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开支、审批、监管、核算以及购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录入、登记和管理工作,按时填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报表,坚决做到帐实相符,合理使用。

  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县财政部门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将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反馈给上级检察机关,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进度。

  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原则进行控制把关,加强票据填报和审签程序,建立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辅助帐辅助审核,严格执行办案业务经费全部用于办案所需、业务装备经费全部用于办案装备所用,确保专款专用。

  提高使用效益。认真领会中央转移支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对业务科室经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研,切实了解掌握当前业务科室的装备使用情况和办案业务费的落实情况,防止经费乱用和重复购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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