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8月13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姜浩)“宋检察官您好,我是刘某的父亲,想问一下儿子不满18岁判刑的时候是否可以考虑?”
“你儿子作案时不满18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官会考虑,开庭的时候你也可以委托律师说明此事。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到看守所会见……”8月11日,山东省齐河县检察院驻齐河县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宋业明接听了在押人员刘某父亲打来的驻所检察官信箱电话,并做了耐心细致的答复。
2012年1月,齐河县检察院在检务公开的基础上,把监所部门的驻狱检察室的检务向社会公开。为方便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举报或申诉,让公众了解监所检察职能,该院面向社会开通了驻所检察官信箱电话。驻所检察官信箱电话与驻所检察官手机同步联网,随时接受当事人电话咨询和反映问题。在押人员亲属和群众可随时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和法律咨询,不仅可以了解在押人员生活和管理情况,还可以反映和举报监管干警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为在押人员亲属和社会群众建立了快速通道,有效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据悉,齐河县检察院检察官电话信箱开通以来,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驻所检察官都会耐心地讲解和安慰,并将在押人员生活和表现情况告诉来电家属,让他们消除担心顾虑。截至目前,驻所检察官信箱电话已接听当事人咨询和反映问题电话20余次,为大墙外的在押人员亲属与大墙内在押人员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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