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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以上

时间:2012-08-23 13:35:00  作者:刘德华 吴君 兰江安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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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四川8月23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吴君 兰江安)“被告人徐小平(化名)虽然给受害人造成了重伤,但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加之徐小平系未成年人,请合议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这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开展量刑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公诉时的一个典型案例。广安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载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徐小平的量刑建议。 

  今年元月以来,该院先后制定《量刑建议具体实施办法》、《量刑建议书》等规范性文件。文件明确了根据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15类常见犯罪和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出量刑建议。严格了作为法律文书的格式,并要求承办人在《量刑建议书》上写明据以裁量刑罚的量刑情节。 

  他们还建立法定量刑证据与酌定量刑证据分类出示制度,要求承办人将法定量刑情节的证据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证据在法庭质证阶段分别出示,充分保障被告人当庭质证并进行辩解的权利。 

  同时,他们还进一步实行最终量刑建议控辩双方充分辩论原则,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及其律师可以根据公诉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与公诉人展开辩论,公诉人可以结合辩论意见提出最终的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公开化和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今年以来,广安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案件83件95人,被法院采纳75件85人,采纳率为90.3%,其中有23件26在判决书中载明采纳了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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