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陕西8月27日电(记者 岳红革)“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做到细致应对,无缝对接。”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对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各项工作提前做出整体部署,迎接“倒计时”。
在8月17日结束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对衔接新法工作要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务必做到“四早” :工作早安排,流程早熟悉,问题早发现,任务早落实。该市检察机关己分三个步骤对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提前做出整体部署。
据记者了解,从9月开始该市检察机关要在攻固前一阶段学习培训效果的情况下,分业务分部门对修改后刑诉法实行进行模拟实战,提前开展演练预习。市检察院要求各区县基层院对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如何做好新旧法过渡节点上刑事案件的顺利办理,推动各业务部尽快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要求,做到依法处理好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该市检察机关对此也做出明确统一的“四项规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对于修改后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性规定,在执法办案中应当立即贯彻执行。对修改后刑诉法有关限制司法权力、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规定,如拘留和逮捕后通知家属等,现在即可参照执行。对于新增加的对检察机关的授权性规定,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传唤和拘传时间延长等,必须在新法正式实施后才能执行。对于现行制度规范要求比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更为严格的,要坚持执行现行规定。
同时把握好提前过渡的三大环节,关于刑事检察工作,该市检察院己制定《案件等级规定》和《提前介入工作规定》。通过明确介入侦查的范围、明确引导取证的重点,把握介入和引导的限度,从源头上打牢证据体系。组织公诉部门检察官提前熟悉庭前会议程序设计,充分用好庭前会议程序,提高庭审效率。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从现在开始就加强对特别程序的审查。充分运用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进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和帮教预防工作;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明确提出要提升在开放、透明条件下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能力,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要在强化初查和外围侦查上下功夫,提高线索初查率,提前固定相关证据,牢牢把握办案主动权;关于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加强对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加强对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
此外,还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抓紧清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准备仗”之际,也要打好组织保障的“提前仗”。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切实用好现有空缺编制和新增编制,及时、有效补充办案力量,缓解刑诉法修改后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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