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9月18日电(通讯员 吴长忠 余金武)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并制定了相应的办案和帮教规则,重点指导对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及违法行为的预防、挽救工作,旨在通过强化组织管理,不断将帮教触角前延,维护涉罪未成年人侦查阶段合法权益;帮教触角外延,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帮教触角后延,实行全程跟踪矫正。
据悉,今年以来,凤阳县检察院为了给予涉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怀,积极做好他们的教育转化工作。该院公诉科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分案处理机制,有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采取“对话式”讯问方式,以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档案,注意收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家庭、帮教等材料,及时掌握未成年犯的改过情况,逐步实现了跟踪帮教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同时,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中,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配备了政治业务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工作作风认真细致的女检察人员,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如该院今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司某某的身份证反映年龄为刚过18周岁一个月余,但其辩解真实年龄在作案时尚不满18周岁。经多方调查,书证上反映其出生日期均基于最初的原始登记,而现有其亲属、邻居等言词证据不能排除本人作案时不满18周岁,因此依相关解释按按不满18周岁起诉。
由于凤阳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对其依法不起诉;对初犯、偶犯、情节较轻以及被威胁、被诱骗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审查依法及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或与公安机关协商,由其主动撤回或者建议法院判处其缓刑,因此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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