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9月29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景利 张秀伦)“检察院开设的微博帮俺解决了大问题,真是为百姓办实事!太感谢检察院了!”9月28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街道辖区居民王某激动地逢人便这样说。
今年2月,河东区胜利建筑工程公司承揽了辖区街道社区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附近村民马某指使其哥哥、父亲等人连续在工地上闹事,以达到自己承包工程的目的。该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在网络搜索中,无意看到了河东区检察院开设的微博,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王某将自己无法施工的事情发在了该院的微博上。
河东区检察院值班干警发现该条信息后,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该院当即指派检察官联系到王某。经过认真调查,该院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将马某刑事拘留。
见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王某非常感动,想不到一条微博,竟让自己“揪心”的事情迅速得以解决。每每想起此事,王某总是啧啧称道,赞不绝口:“真没想到,一条小微博,解决了我的大问题,检察院可真为民做主呀!”
2012年新年伊始,为深入推行阳光检务,促进检民互动,加强舆情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与网友的互动交流,河东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微博这一信息平台,为全院干警开通微博。
“通过政法微博平台,及时对外发布检察工作权威信息、反腐倡廉建设信息、最新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并增强检察机关的影响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接受群众监督;监测涉检网络舆情,做好引导和应对工作,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还将逐步尝试使用微博收集举报信息,获取案件线索,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广开渠道。事实证明,‘微博’不‘微’,能量大呢!”河东区检察院检察长赵琰琳感慨地说。
据悉,为确保政法微博的顺利进行,河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微博的宣传效益,该院专门成立了微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把政法检察微博建设成为新时期舆论引导的崭新平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微博开通以来,该院已发布信息210条,被转播及评论760余条,收集并答复网友法律咨询、举报线索、意见建议等共132条。对代表委员、群众通过微博留言反映的作风建设、执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做到了“有反馈、有答复”,获各方好评。为树立检察良好形象,营造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河东区检察院开通的微博,是沟通百姓的桥梁,能及时解答群众的疑惑,值得在政法部门全面推广。”9月26日,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军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在该院视察时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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