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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家"中国-东盟检察制度研究基地"成立

时间:2012-10-27 22:03:00  作者:梁洪 陈立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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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协议。陈立毅 摄

共同揭牌。陈立毅 摄

  正义网广西10月27日电(通讯员 陈立毅 记者 梁洪)10月25日,由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和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建的广西首个“中国-东盟检察制度研究基地”挂牌成立。在当天的揭牌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书》,开展了“中国-东盟检察制度研究”座谈会,并确定了多项课题和合作措施。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剑虹和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唐国军教授等领导出席仪式。

  兴宁区检察院和广西民族大学共建研究基地是立足于当前中国东盟团结合作、共同发展大背景的举措。研究基地的成立,敏锐地捕捉到了当前检察理论和实践的焦点和热点,即中国东盟经济贸易方面交往的不断加强,东盟国家经济贸易相关法律的研究开始成为法学界的研究热点,然而,对于东盟国家的检察制度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对于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的介绍也非常的缺乏。“中国-东盟检察制度研究基地”的建立旨在填补上述空白,共同研究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从多个视觉进一步探究东盟各国的整个司法制度和法制环境,为开展双边和多边司法协作、国内进行贸易和投资决策以及开展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

  近年来,兴宁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东盟法律相关学术研究,先后发表多篇文章,并在中国-东盟诉讼法律理论专题研讨会、第六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等学术活动上获奖。广西民族大学也是东盟法律研究的前沿地带,2007年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即落户广西民族大学。2011年,兴宁区检察院和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一起申报了关于东盟法律研究的课题,这些均表明检校双方合作有良好的开端和广阔的前景。

  据了解,兴宁区检察院自2009年7月与南宁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共建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研究基地以来,先后和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等多家高校共建了实践研究基地,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院校协作,促进学研合作深入化。兴宁区检察院通过检校共建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促进、资源与优势的相补充,为检察工作的蓬勃发展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和人才支持。这些举措不但提高了该院干警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也增强了干警实践能力和攻坚破难的外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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