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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凌云:发检察建议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被县委县政府采纳

时间:2013-05-08 16:01:00  作者:梁洪 孙庆东 江文文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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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广西5月8日电(记者梁洪 通讯员孙庆东 江文文)5月6日,广西凌云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检察院发出的《关于预防农村基层“两委”干部涉农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作出了具体批示。 

  据统计,从2010年1月至今年3月,凌云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其中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占案件总数的47%;案件涉及6个乡镇10名村支书及村民委主任、副主任;案件性质涉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罪名;涉案金额共计24万余元。特别是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较为突出,此类案件发案率占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7%。 

  为预防基层农村“两委”干部涉农职务犯罪频发势头,凌云县检察院深入开展调查分析,并于4月26日,发出了《关于预防农村基层“两委”干部涉农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书对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特点、原因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该县村“两委”干部在惠农项目工作中存在政策宣传不深入、法制观念淡薄、资金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并针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村“两委”干部队伍思想教育、管理、学习培训、完善机制以及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等5方面的整改建议。 

  5月6日,县委书记黄彩毕在《检察建议书》上批示:“此检察建议提得很好,请县委、政府相关部门认真采纳。请组织相关部门拿出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综合措施方案,以两办名义下发。”县人民政府县长方立斯批示要求:政府部门就此问题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尤其与资金监管制度上要具体拿出措施并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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