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5月10日电(通讯员 洪溪)近几年来,湖南攸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紧紧围绕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保障民生这一工作重点,针对食品、药品、工商管理等领域存在的执法不严等现象,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新思路,建立完善了“1+1+3”工作模式,即在检察院、公安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确保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该模式“1+1”即指的是通过“预防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的联动,由预防部门基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提出发,深入各领域各部门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犯罪线索,挖掘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由预防科负责解决预防工作中具有专业性的预防问题,由反贪污贿赂部门负责查处职务犯罪。“1+1+3”即指该院预防部门和反贪污贿赂局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和备案制度,介入调查三项制度,对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移送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协调,统一认识,共同研究和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备案。
该院通过将“1+1+3”模式作为示范模式推广至各个新的预防主体,使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深入了解,有的放矢地开展预防工作,极大的从源头上减少了职务犯罪,成为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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