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安6月8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吴远明)6月8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检察院与县政府法制办会签了《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求,邻水县检察院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于邻水县检察院侦监科,负责整个专项监督活动的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本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为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根据规定,通过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深挖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民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执行的整顿和规范,推进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实施细则》要求,充分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组织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教育、环保、劳动保障等与民生案件监管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对2010年以来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对其中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逐案登记造册,逐案了解移送及其后续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6月10日前交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中旬至7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通过走访同级食品药品、农业、卫生、教育、环保、劳动保障等与民生案件监管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帐和案卷、实地调研等方式,摸排2010年以来涉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移送司法机关后的办理情况,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与本次专项活动有关的案件线索,了解“两法衔接”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的运行情况。
《实施细则》还要求,检察机关要整合内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未检、控申等部门力量,加强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力争通过专项监督活动突破几起重大、有影响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解决几个制约危害民生犯罪案件办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实施细则》指出,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严格执法和社会管理创新,深化专项监督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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