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阳8月12日电(通讯员 杜海燕)“现在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就要以‘严重污染环境’追究刑事责任,以前的规定没有这么严重啊…… ”这是河南省淅川县工业园区一民营企业经理李某对该县检察院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工作站干警小王说的一番话。近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在该县工业园区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法律宣传活动。
据悉,淅川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源头,为了使北京人民喝上放心水,保证“一泓清水北送”,该院干警成立宣传队,通过进驻企业发放两高关于环境污染司法解释条文及该院自制的宣传横幅、宣传单等资料,现场说法,结合高检院最近通报的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向企业管理层耐心讲解污染环境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败坏企业的声誉,影响企业的效益,而且威胁到企业的持续、科学、健康发展及子孙后代的切身利益,具有打击的必要性、紧迫性,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为建成“美丽淅川”多做对环境保护有益的事。
据了解,该院在县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制作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加大对《刑法》及《解释》中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在县电视台开辟“污染环境曝光台”,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该院还与会同县纪委、监察局、环保局、安监局加强沟通协调,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打击的力度。
截至目前,该院发放环境污染司法解释150余份,接受企业管理层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县广播电台开播打击环境污染法律宣传专题节目3期,接受群众环境污染举报5件,现均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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