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9月25日电(通讯员刘德友 汤忠丽)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在建立三项机制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过程管控、考核奖惩和监督问责三个环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南山区检察院在各环节和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力争让执法规范化不留“死角”,办案质量更是拿到“满分”,没有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今年6月,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按照省、市院要求,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进行统一归口管理。他们依托市院案件管理软件,抓住规范执法的关键节点,设置案件的网上流转和审批程序,全部案件从受理、分案、办理、审批直至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那些办案不规范的案件,就无法流转到下一程序,极大地提高了办案的规范化程度。他们对办案时限实行网上预警,对办案流程进行网上监控,并与执法档案互联互通,案件终结后,自动生成执法档案,实现了对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南山区检察院还充分发挥案管中心作用,对各科室办案情况进行同步监督和检查,并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案件督察评估人员对部分案件进行抽查和评议,督促全体办案人员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在办案质量方面,南山区检察院建立了双重考核机制,对全部案件和全体办案人员进行同步考核。他们抓住规范执法的关键节点,建立了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控申、监所7个部门的9套案件质量标准,依托市院的案件管理系统,对全部案件进行考核打分。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要求,该院制定各个业务部门的个人办案情况考核标准,由办案人员每周录入办案情况,主管领导审核,生成个人办案工作得分。案件质量评分和个人办案得分由电脑自动排序,年末评出精品案件和办案能手。信息化考核手段的充分运用,在引导和督促全体办案人员按照流程规范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提高了正规化建设水平。
南山区检察院还建立了源头治访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案件质量有暇疵或引发涉检上访的进行责任倒查。对违法违规办案的,按规定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办案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部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直接责任人员从重处罚。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立,强化了检察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了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一直以来,南山区检察院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与问责相结合,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他们加强了案管中心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扣押、冻结款物由案管部门保管,确保办案部门在这一关键环节不出问题。
南山区检察院重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确保执法规范的落实。同时,他们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每半年对各业务部门落实执法规范情况和扣押、冻结款物的追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中,南山区检察院同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监督。
今年以来,南山区检察院共向人大报告工作2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2次,监督案件3件。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