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8月6日电(通讯员廉敬武)近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出台《执法办案社会评价收集考评办法》,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检察环节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根据该办法,在每次讯(询)问、接待、听证活动结束后,该院都要向听证人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被讯(询)问人员、来访人员发放意见表,了解他们对办案人员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的评价和意见。意见表填写完毕后,由填写人直接投入检察意见箱。
该院明确,由院纪检组、监察室定期收集汇总意见表,公布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并对其中反映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群众意见集中或者社会评价差的办案人员,视情调离工作岗位或离岗培训;对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或存在执法瑕疵的办案人员,要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收集社会评价实为一种倒逼机制”,该院检察长孙静表示,“群众真正参与进来,社会评价才会真正有效果。这项评价机制不仅仅是检务公开工作的配套机制,回应群众需求,让群众来打分,民意诉求必定会倒逼检察队伍良好作风的养成和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监督者更要受监督。公开接受监督,促使检察队伍在自我加压、自我约束、自我锤炼上更进一步,检察事业才会更上一层楼,据了解,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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