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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安市检察院完善举报制度加强对举报人保护

时间:2014-08-07 14:03:00  作者:陈玉良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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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宜春8月7日电(通讯员 陈玉良)为进一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近日,江西高安市检察院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保护工作规定》,规范举报线索管理,防止因举报人信息泄露或被打击报复,实现对举报人全方位保护。 

  随着该院举报工作的深入发展,来自于实名举报的线索量明显增加。仅今年上半年,该院查办的18件职务犯罪案件,大部分案件线索来自群众实名举报。该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这应该归功于建立了一系列举报工作制度,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有力的保护,使他们在举报时没有后顾之忧。 

  该院严格控制举报线索知情范围。一条要案线索在立案侦查之前,该院只有4个人能接触掌握举报内容,他们分别是线索受理员、举报中心主任、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和检察长。此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严禁相关人员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个人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不得进行笔迹鉴定,并及时答复告知举报人查处进展,不管是线索移送,或是查处结论,都将在第一时间使举报人知晓,提升举报人的信心。 

  同时,还设置了专门的举报接待室接访举报人,指定专人负责接待,举报人要求匿名举报的,尊重举报人的想法,不强求署名。对接待场所加装了防护门,严格控制举报接待室进出人员,并通过秘密会见、单线联络等多种方式,真正做到让举报人“来无影、去无踪”。 

  对在举报线索管理和查办工作中,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举报线索泄密、丢失的,或者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内容,故意瞒案不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该院未发生一起举报人信息被泄露事件,取得了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增强了群众参与惩治腐败的信心。

[责任编辑:zywli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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