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德州9月9日电(记者 贾富彬 通讯员 张岩 赵炳新)“我想开了,法律是公正的,买卖是自己做失败的,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和老伴安安心心过日子,多给儿孙添幸福。”中秋时节,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检察院干警回访该市郑店镇后陈村曾经的老上访户陈秀山,看到的是一个安之若素、心态平和的老人。
然而,两个月前的陈秀山不是这个样子,因一件官司,愁眉一锁就是二十多年。1992年,陈秀山与赵某、李某三人合伙经商,散伙时赵某以老陈欠其1万余元货款为由将老陈诉至法院,尽管老陈辩称已用货物抵偿,最终法院还是根据证据判老陈败诉。老陈因此大病一场,愈后便多次上访,却始终没有结果。今年七月,老陈到乐陵市检察院上访,接访干警了解情况后,发现已过诉讼时效,但老陈的“怨气”难除。接访干警适案启用了该院的心理咨询师和公益律师共同参与接访的“两师”助访模式,由接访干警向老陈分析案情,心理咨询师疏导心理,公益律师解读法律。很快,老陈的认识发生转变,心里的疙瘩解开。
“很多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不信任,想借助法律手段解决诉求却不具有从法律的立场思考和认识问题的习惯和能力,而且存在某种程度的心理定势。”乐陵市检察院检察长尹国岭表示。
针对这一症结,该院2013年以来探索建立心理咨询师和公益律师参与的“两师”助访机制,对上访人多次持续上访、无理缠访等7类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联合“会诊”,并明确了倾听、共鸣、疏导和化解的处置步骤。在接访伊始,由接访干警全面掌握上访人诉求,在倾听时认真记录并主动引导和积极思考,发现上访人的心理定势所在,在情感上产生共鸣,对症适时讲解相关政策和分析案情。心理咨询师介入接访,从心理层面了解来访人的心理困惑,查明其心理障碍和信访需求,找出问题的焦点和诱发因素,通过解释、说明、同情和理解,运用语言沟通,改变或改善上访人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从而达到疏导的目的。而公益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用法律为上访人解疑释惑,在化解矛盾的同时还可为上访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针对这一模式,该院长期邀请6名公益律师和3名心理咨询师作为接访辅助人员,制定了《律师参与控申接待工作暂行办法》和《心理咨询师参与控申接待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案件范围,严格各项纪律,并且规定“两师”的参与必须征得信访人的同意。
截止目前,该院运用心理疏导手段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访人进行心理干预12次,通过律师释法说理17次,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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