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成都10月16日电(记者 傅鉴 通讯员 曹桂清 洪娇)“尊敬的曹检察官,您好!这次我家儿子邱某做错了事,万幸的遇到您这样的一个好心检察官,让他可以再次回到大学校园……”近日,四川省郫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曹桂清收到了一封来自犯罪嫌疑人父母的感谢信。
事情还要从不久前曹桂清从公安上收到的一起报请逮捕的盗窃案说起。该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在校学生,刚一翻开卷宗,曹桂清就被“学生”两个字吸引了。她在认真审阅卷宗后发现:今年9月的一天,四川某大学大二的学生邱某,因按揭购买手机被银行多次催债后动了盗窃的念头,利用新生军训离开宿舍的时机,溜进新生宿舍偷走了多名新生的手机、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6000余元。后因良心谴责,于当日主动向老师坦白、承认错误并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看到这,曹桂清意识到这孩子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并勇于承担责任,应该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尽量不要让一时的失足而毁掉孩子的一生”,怀着这样的念头,曹桂清认真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发现公安机关未收集该犯罪嫌疑人是否退赔所盗财物、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校表现如何等罪轻证据。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曹桂清立即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据补充证据显示:邱某在校期间一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也没有其他犯罪记录,归案后已经将盗窃的钱、物退还被害人并取得了全部被害人的谅解。后综合全案证据和考虑邱某上述罪轻情节,认定邱某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能够更好地挽救孩子,也能有效防止其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无逮捕必要,依法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然而,不批准逮捕仅仅是一个开始,为了能够进一步挽救孩子,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曹桂清积极采取措施跟踪帮教,多次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与邱某见面,每次进行一番严厉的教育、批评之后,又进行细致的开导工作,鼓励他振作起来,同时要求邱某定期向其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希望通过自己监督和帮教将孩子从悬崖边上拉回来。
当被问到:为什么在如此繁忙工作中还要这么细致地帮助一个犯罪嫌疑人时,曹桂清如是说:也许法律和规章是冰冷的,但执法者的心应该是温暖的,简单地理解和执行法律,只会把孩子推向未知的黑暗,让他无法回归正途,这是每一个做父母的都不愿看到的。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具有其特殊性,我们要更加审慎、科学、合理地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尽可能地将“法律”与“人性”相结合 ,争取能够以一种温和的方式使法律的执行得以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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