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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检察院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做好未检工作

时间:2014-10-20 14:56:00  作者:曹健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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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赣州10月20日电(通讯员 曹健)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维权意识,不断探索和创新批捕、起诉、监督、预防“四位一体化”办案模式,提高未检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将原来分散于侦监、公诉、监所及预防等环节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职能,集中归位到未检科,并按照“专门负责、一杆到底、协同帮教”的要求,构建批捕、起诉、监督、预防“四位一体化”办案模式,由青年女干警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跟踪帮教工作,消除未成年犯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两个必要性审查”,即针对未成年犯大都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等特点,坚持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和起诉必要性审查制度,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尽力减少羁押。同时,该院采用“寓教于捕,惩教结合”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提讯方式,讯问时做到“四个见面”,即与未成年人家长见面、与所在学校领导见面、与同学或者朋友见面和与辩护人见面,全面了解其生活、学习、个人爱好、日常品行等情况,为正确做出处理决定提供参考。

  此外,该院还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扶、跟踪回访等综合教育体系。在对未成人犯罪进行依法打击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帮扶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促使其反思和悔悟。对那些不够法定责任年龄而违法犯罪的,依法训诫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对不诉或者判刑的未成年犯,不定期进行回访、帮扶和教育,保证其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防止回归社会后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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