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回访组,对发案单位、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律师等就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和文明执法及时听取意见。
此次回访重点对办案人员有无违反办案程序,有无吃、拿、卡、要,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无对证人、犯罪嫌疑人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无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有无刑讯逼供等情况进行了解,同时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如果案件来源属于实名举报,回访组还将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及时向其反馈案件的办理情况,对已发出检察建议的发案单位,回访了解整改情况。
为确保此次回访取得实效,回访组事前与回访当事人主动沟通,详细告知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回访的目的和意义,坦诚以待,打消部分回访当事人的疑虑和顾忌心理,鼓励其说真话,讲实话。
回访组负责对回访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办理案件的相关部门,如办案中涉嫌违法违规的则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对干警的回访考察意见,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通过回访,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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