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检察院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法律宣传活动
正义网抚州9月6日电(通讯员 孙健)“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遇到陌生叔叔阿姨给零花钱或者零食,一定要学习拒绝,不要远离父母、监护人。”这是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开展“关爱儿童、拒绝拐卖”活动中的一幕。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第(九)修正案,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买受人处罚方面,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者将一律不得免除处罚。为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儿童、妇女防范意识,该院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该院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每一个孩子、妇女都是一个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拐卖案件的背后都会给两个家庭的造成巨大的悲痛,没有买受就没有拐卖。”该院检察长雷鸣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共走访12个自然村,在交通主干道和人流密集区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了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妇女儿童防拐意识,进一步预防了拐卖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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