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基层快讯

浙江宁波镇海:线上完成审查起诉阶段全部认罪认罚程序

时间:2020-03-20 10:44:00  作者:蔡俊杰 吴旻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宁波3月20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吴旻)“犯罪嫌疑人刘某,我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代文昊,现在发给你密码进入浙江检察APP线上视频会议室。”“王律师,您那边能听见我说话吗?三方已到齐,我们马上开始进行认罪认罚程序。”3月19日中午,一场特殊的认罪认罚正在“隔空”进行。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三方视频连线,实现了三方在空间上分处三地,而时间和音视频上却在同一群组的同屏对话。

  随着《认罪认罚具结书》在线上签字生效,该院也成为了首个运用浙江检察App完成审查起诉阶段全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程序的地方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准确及时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去年底,刘某因故意殴打他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立即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讯问刘某,并对案件材料进行细致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相应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刘某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过承办人对故意伤害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解释,刘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3月18日,浙江检察App正式完整上线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功能。3月19日,该院就把刘某认罪认罚程序提上日程,借助信息化手段,完成防疫期间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和律师见证“网络+检察”线上新模式。同时这也解决了防疫期间,认罪认罚适用工作提讯难和律师见证难的“双重困境”,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轻刑案件权益方面不因疫情而延误,取得良好效果。

  三方视频连线中,检察官依法告知刘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进行量刑告知,确保刘某知悉自身的权利义务。“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刘某通过远程视频表达自己认罪认罚的意愿及悔罪态度,在王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不到半个小时。

  该案的辩护律师北京普盈律师事务所王志刚,在认罪认罚结束后表达了感谢,远在北京的他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通过浙江检察APP线上认罪认罚具结功能远程办案,有效免除了犯罪嫌疑人和在异地律师的来回奔波,最大程度降低了各方人员感染的风险,既便捷又有效且实用。

  该院第一检察部代文昊也表示,通过平时的通讯软件进行办案有可能会存在程序不规范,安全性难以保证的缺点,而这次浙江检察App推出的线上认罪认罚具结功能,在App内就能进行认罪认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生成、查阅、线上签字并予以保存,更为专业和严谨。

  

[责任编辑:刘蕊]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