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武汉5月19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李丹 王磊)“我们是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就加强‘凤凰山摩崖’文物保护向贵单位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内容如下……”5月15日下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向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并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
会上,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景涛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发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资料》。
随后,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明现场宣读检察建议书,针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建议内容开展释法说理。
“首先要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保护文物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检察机关给我们发检察建议,其实是在帮助我们做工作,我们一定会全力守护好汉阳文物。”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接收检察建议书,并表示积极配合。
到场见证的人民监督员吴克云说:“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制度下各项司法活动的准则,汉阳检察院提出的这份检察建议,意在督促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让我见识到了文物保护中的‘检察力量’,这很有必要!希望检察机关能够重督促的同时更积极地抓落实,保护文物,更保护历史。”
“最近看电视剧,对宋朝文化很感兴趣,没想到我们身边还有这样被忽视的南宋文物。今天来到现场,却无法辨认石刻的本来面貌,太让人惋惜了。”当天下午,人民监督员邱丽在检察官的带领下,来到位于汉阳区钟家村附近的市级文物“凤凰山摩崖”,现场了解文物现状。
“凤凰山摩崖”现场周边杂草丛生,完全被植被、杂草遮掩,原有“凤立梅岩”四字,现仅存摩崖石刻“凤”字,已无法看到摩崖石刻风貌,文物价值无法体现。
“文物承载着民族的历史,维系着文化的认同。”张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同时,加强‘等外’领域探索,用办案数据和典型案例来说话,用有力的办案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