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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横在表兄妹仨之间三年的结终于解开了

时间:2020-06-28 16:28:00  作者:蔡俊杰 王璇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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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宁波6月28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王璇)“真的没想到在检察官的调解下我们的案子这么快就顺利了结了,打了三年官司,终于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了。”来自浙江省宁海县的倪某某姐妹言语中对宁波市检察院充满了感激之情。

  据悉,2017年2月,倪某在为外甥葛某帮忙翻修房屋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了下来。受伤后,葛某夫妇赶快把舅舅倪某送到宁波市的医院治疗。倪某病情好转后,葛某夫妇又把倪某接到宁海县接受康复治疗。这期间,仅医疗费一项,就花费十余万元。但因伤势较重,倪某仍落下伤残。2018年1月,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为倪某因故致颈髓损伤,评定其伤残等级为三级伤残,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18年3月。倪某去世。

  倪某去世后,倪某某的女儿姐妹俩因医疗费用等与葛某沟通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葛某赔偿因倪某死亡造成的损失86万余元。经过一审法院判决葛某补偿倪某某姐妹经济损失20余万元。葛某就此判决先后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均被驳回。葛某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该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汪培伟经过认真审阅相关卷宗,多次当面听取申请人葛某夫妇的申诉理由,发现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倪某受伤是否与为葛某帮工存在因果关系。对此,葛某一方与倪某某姐妹各执一词。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直接看到倪某如何摔倒,所以倪某到底如何受伤已无从得知。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综合倪某病例记载内容以及倪某受伤的严重程度,认为倪某在给葛某帮忙过程中从小屋上摔下致受伤具有高度可能性。因此,从法律上来讲法院判决并无不妥,葛某认为其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主张难以成立。

  “如果直接作出监督决定,案子是结了,但事情并未了。”20余万元的补偿金对葛某家庭来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而倪某的去世也给倪某某姐妹带来了失去至亲的痛苦。“如何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是我们在本案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汪培伟考虑了又考虑。由于当事人系表兄妹关系,尽管经过诉讼,双方关系较为紧张,但通过与双方沟通,汪培伟感觉到,只要在补偿数额上彼此能够适当让步,双方依然存在调解的基础。

  为此,汪培伟多次前往宁海县,与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倪某某姐妹最终同意葛某支付11万元即可,案件办理取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理解支持。“感谢检察官,我们毕竟是亲戚,会经常走动的。”倪某某姐妹说。

  近年来,宁波市检察机关秉持“定纷止争”的实质公平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民事检察办案的高质量标准。今年以来,仅宁波市检察院已有效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案件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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