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焦作7月2日电(通讯员孙建设 沈巧莉)“非常感谢贵院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持续夯实基础性工作,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服务好优抚对象。”近日,河南省博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程来到博爱县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回复函。
据悉,2020年6月,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在2012年2月,贺某在担任某村村委委员和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父亲以及伯父伪造成烈士子女骗取国家抚恤金。截止2019年3月,贺某与其伯父分别骗取22930元,后贺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退还了全部非法所得抚恤金。但贺某伯父获得的抚恤金并未退还,国有财产有严重流失的可能,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监管机关,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
在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该院及时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全面履职,采取措施收回流失的22930元烈士抚恤金,并对近年来烈士抚恤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详细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博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该院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与镇政府和村委进行了沟通,对贺某的伯父进行了法治教育,追缴了骗取的烈士抚恤金,并组织各乡镇退役服务站对本辖区内享受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查。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