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贺州7月14日电(通讯员邱国萍)7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就窨井盖缺损问题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13家窨井盖所属产权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参加磋商会。
磋商会上,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绍银表示,检察院就窨井盖缺乏监管危及公共安全情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与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益。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窨井盖缺失暴露出责任单位安全意识不强、井盖权属不明、监控手段不足等问题,为此召开磋商会,推动重视并解决窨井盖安全问题,积极履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检察院建议:相关行政部门要对窨井盖缺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产权不明的井盖要查明产权单位,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管线检查井、箱盖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有缺损但未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在15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磋商会上,相关行政部门和13家窨井盖所属产权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均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对井盖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好井盖运行管理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窨井盖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贺州安全发展。
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贺州市检察院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通过诉前磋商解决城区内问题井盖影响公众出行安全的大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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