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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出台"捕诉一体"案件风险防控规定

时间:2020-07-17 09:33:00  作者:邱美宁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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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三明7月17日电(通讯员邱美宁)近日,经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发布《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捕诉一体”案件风险防控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加强办案风险管控,促进公平公正廉洁司法。

  该院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以综合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系统有机结合,做到全流程防控与重点环节防控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实施“捕诉一体”案件风险防控监督。

  《规定》聚焦监督重点,梳理潜在风险点,将不捕不诉案件、诉判不一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社会重大案件等纳入重点风险防控。

  此外,《规定》注重内外监督结合,筑牢廉政“防火墙”。由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及时预警不符合标准的业务源头信息,并主动接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拟作不逮捕、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审查,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向应邀参加听证的社会公众代表反馈。

  据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规定》的出台,将“捕诉一体”案件风险防控评查结果与司法绩效考核挂钩,明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引导办案人员规范执法办案,敲响了廉政“警示钟”。

[责任编辑:zywwa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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