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东营7月28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玉芳 王艳青)“谢谢检察院给我们老俩口讨回了公道。”每当看到办公室里那面写着“为人民服务的检察院、为人民服务的检察官”的锦旗,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尚华河总会想起拉着他手不停说着谢谢的申诉人史母。
时间回到2016年,一对年逾花甲的老人走进该院控申举报中心办公大厅,反映法院在其夫妇二人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调解中存在不公情形。
原来,他们的独生儿子史某某2007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他们老两口只得了2万元赔偿,肇事司机两条人命在身,却一直逍遥法外。
老两口多年上访未果,“我活蹦乱跳的儿子,才30岁,一下子就这么没了,老的小的两万块钱就打发了,还有天理吗?”史某某的母亲向尚华河哭诉。
尚华河耐心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由于该刑事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有争议,一直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1年7月,实在等不及的两位老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未通知被害人妻子和女儿的情况下,调解肇事方赔偿给卢父卢母2万余元,双方约定就本次事故再无任何纠葛。
老夫妇唯一的儿子在交通事故中丧生,精神上的打击加之案件的曲折,让老两口饱受煎熬。他们不懂法律,但总觉得案件处理不公。
尚华河迅速到法院借阅了卷宗,与原案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经认真审查,他认为法院调解书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132条之规定,第132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该院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纠正问题,重新处理。但法院认为此案系双方调解,合理合法,且已年深日久,不宜再行处理。
这怎么办?民事不行再追刑事。肇事司机在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重伤者在几个月后也死亡),并且负全部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到案管中心去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的尚华河,却没有查到这起案件。多方求证后,他又向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肇事司机移送起诉。在此期间,考虑到卢母身患身患乳腺癌,医药费开销巨大。尚华河还帮助其申请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后来该案在区政法委的协调下,移送审查起诉,肇事司机得到相应的惩罚,老两口也最终拿到了赔偿款38.6万元。
“要是没有尚检察官的帮助,我和老头这剩余日子真不知怎么过下去!”史母激动地边说边流下了热泪。就这样,一起历时多年的上访案得到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承办人尚华河,18岁入伍,由此开始了14年戎装热血的军旅岁月。那段峥嵘岁月深深地铭刻在了他生命的纪念碑上,并塑造了他坚守、无畏和忠诚的高贵品格。
2000年他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转业对他来说,只是换个“战场”再冲锋。刚进检察机关业务不熟,工作无处下手,他不但没有知难而退,而是拿出军人吃苦耐劳、不服输的精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地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向同事请教。坚持边干边学,平时工作忙,就利用中午和晚上大家都休息的时候看书学习。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2002年他顺利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基本素质考试,2005年取得法律本科文凭,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多年来,他始终坚守军人的浩然正气,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但他的理想信念没变;工作环境发生了变化,但他的精神状态没变;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但他的工作作风没变。过去,他是一名优秀的军人,如今他守住初心,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在另一“战场”上“冲锋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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