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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济,检护明天 广西大化:对5名困境儿童开展救助

时间:2020-08-03 14:09:00  作者:黄晓霖 唐映叶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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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河池8月3日电(通讯员黄晓霖 唐映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兰国良与第三检察部、未检办检察官一行前往大化县云彩关爱中心慰问5名因刑事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并对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2020年4月,大化县板升乡蓝某成饮酒后与妻子蓝某丽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蓝某成持匕首刺中蓝某丽胸部,致使蓝某丽经抢救无效死亡,家中留下70岁的母亲和5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照顾。大化县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蓝某成故意伤害案后获知,该5名未成年子女目前由大化县云彩关爱中心助养,而被害人古稀之年的母亲则生活在大化县民生幸福家园,原本完整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未检办审查认为:案件发生后,蓝某成被关押,蓝某丽死亡,由二人共同赡养、抚养的70岁母亲和5名未成年子女因无劳动能力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于是,该院未检“法源之家”工作室积极联系第三检察部,将该案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列为重点救助对象,两部门快速建立联合机制,主动前往大化云彩关爱中心对5名未成年人进行慰问,与关爱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并依法依规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近年来,大化县检察院未检办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机制,加强未检工作的开展。同时,针对案件情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具体需求,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身体康复、司法援助等多种帮助,避免“案结事了”的简单做法,把重心工作移到办案后的帮扶、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来,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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