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8月3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陈颖智)“之前我有些纠结,现在我想明白了,我自愿认罪认罚……”从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的含义,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权利保障等各个方面,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的检察官向本不认罪的在押人员车某耐心讲解着。通过释法说理,车某主动认罪认罚。
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诉讼效率,今年6月,该院出台《在押人员认罪认罚全程促进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形成了“全程教育”“全面监管”“多方协作”的认罪认罚促进新机制。
该《办法》明确了驻所检察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诉讼后期监督等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充分发挥其职能,全面了解、全程跟踪在押人员认罪认罚的情况,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在保障在押人员知情权和获取律师帮助权上需要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官的互相支持与配合。”该院第五检察部(驻看守所)负责人陶敬军坦言。
自《办法》实施以来,在押人员认罪认罚适用率显著上升。在审查起诉环节,驻所检察室检察官主动约谈拒不认罪认罚的在押人员,经过耐心讲解,使他们由一开始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识不够而排斥适用,到转变意向,自愿认罪认罚。在诉讼后期监督过程中,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对曾经认罪认罚,在没有提供新证据和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的在押人员,通过真实案例讲解,耐心细致释法,使他们自愿撤回上诉,维护了司法的严肃性。
除主动排摸和日常谈话之外,驻所检察室还积极开展全方位沉浸式宣传工作,向在押人员派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单的同时,现场答疑解惑,并通过典型案例鼓励在押人员如实供述,早日认罪,争取从宽处理。驻所检察室通过电视视频播放的方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有效延伸了宣传触角。同时,驻所检察室将在押人员的意愿和诉求,及时向各阶段的办案人员传达,并密切跟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情况,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促进案件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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