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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存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守护"舌尖"安全

时间:2020-08-04 17:02:00  作者:南茂林 石琛福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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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定西8月4日电(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石琛福)“孩子们吃的安全,我们才能放心!”近日,甘肃省渭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蒲汉杰在该县农村一所学校食堂回访时表示。

  2018年6月,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调查发现181所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供餐模式主要有“企业+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两种,各学校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落实、食堂留样不规范等问题,食堂食品安全存在诸多隐患。

  “该情况涉及渭源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23877人,事关食品安全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蒲汉杰介绍,对此,2018年7月该院就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县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对发现的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整改,在2019年3月的巡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在食品安全方面仍然存在定点采购食品购进合同不齐全、原料预包装食品购进票据填写不规范、米面油肉没有相关票证、留样数量不达标、汤面混存、未用密闭容器盛放、生熟混放、有色塑料袋盛装熟食等十三个方面的问题。

  “县教育局作为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有监管学校食品安全的法定职责,通报印发后,教育局虽有履职,但仍未全面依法整改,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蒲汉杰介绍,为规范全县学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维护在校师生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审查后,于2019年6月19日向县教育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教育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认真排查整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紧急通知》,在全县学校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将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向渭源县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消除了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行政主管单位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了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渭源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金铸表示,“通过一个案件解决一系列违法问题,诉前检察建议‘以点代面’,实现了对全县食品安全领域的检察监督日常化、常态化、制度化,保障了农村中小学‘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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