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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力推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0-08-20 14:01:00  作者:蔡俊杰 林杰荣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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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宁波8月20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林杰荣)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举行了小鲁(化名)申请恢复学籍案件不公开听证会,该案属浙江省首例未成年人申请恢复学籍案。

  2019年9月,小鲁(未成年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于同年10月底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之后,小鲁发现自己在2019年9月初已入学就读的某高中学校未及时注册其学籍,导致其获得人身自由后无法继续就学,只得返回家中务农。

  一位同村的宁波市人大代表得知小鲁无法继续就学后,立即与学校沟通联系,了解具体事宜。该代表认为小鲁目前只是涉嫌犯罪且没有被执行逮捕,也没有被定罪,学校不予注册其学籍就是剥夺了他合法的受教育权,此举并不妥当。于是,他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介入监督。

  奉化区检察院在办理小鲁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准确分析案情及小鲁的认罪悔罪态度,依法认定小鲁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后,及时提前介入,秉持精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理念,通过奉化区矛盾化解调处中心的12309检察受理窗口受理该行政争议,并与相关部门、学校积极沟通协调,查明学校未及时注册小鲁学籍的原因,并调取相关证据,最终发现学校因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且与公安机关在沟通时出现错误判断,导致未能及时注册小鲁学籍。

  2020年2月底,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解决未及时注册小鲁学籍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拟定3种解决方案,遵循自愿性和合法性原则,经征求小鲁意见,实施小鲁自愿重新参加中考的方案。在小鲁准备中考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谈心,减轻其心理压力,并为其提供相关功课辅导,有效开展帮教。同时,承办检察官与小鲁所在村书记、市人大代表一起对小鲁的父母亲开展亲职教育,使小鲁充分认罪悔罪的同时,更加坚定自学重新参加中考以及重启人生之路的信心。

  2020年8月,奉化区中考的录取工作结束后,为解决小鲁对自己没有以应届生身份入学是否会对自己以后带来影响,和学校对小鲁入学后是否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顾虑,奉化区检察院举行了小鲁申请恢复学籍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并发表听证意见,助推该行政争议整体得到实质性化解。小鲁对保证其受教育权解决方案的落实表示满意,并对学校和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学校也对检察机关能在小鲁入学后继续开展帮教工作表示解决了其后顾之忧。

  同年8月,奉化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小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并依法建议对其适用缓刑,并于同月已起诉至法院。

  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奉化区检察院将监督端口前移,有效聚焦涉未行政监督线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引发的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 ,推行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模式,在履职过程中综合运用提起公诉、检察建议、听证会等多种手段,聚焦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护这一空白领域,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使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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