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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批捕400人公诉556人

时间:2020-08-21 13:15:00  作者:卢金增 高忠祥 吴静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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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德州8月21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高忠祥 吴静)山东省德州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严格依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52件400人,提起公诉100件556人,2020年以来共批捕15件30人,提起公诉25件155人,起诉人数位列全省第二。

  提高政治站位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战”

  德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稳抓牢,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深入开展“百日攻坚”“六清”行动,采取挂图作战、列单销号、建账督办、领导包案责任制等方式,确保专项斗争稳步推进。

  两级院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专项督导、挂牌督办、出庭公诉等形式,靠前指挥,带头办案,2020年以来两级院检察长共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67人。

  为强化工作制度保障,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见》《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建立“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司法效能的实施意见》,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调配合的意见》提请市委政法委印发。办案中,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三级同审、体检把关”要求,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加快审查节奏,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梗塞,多角度、全方位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严格依法办案 打好审查起诉“攻坚战”

  据了解,德州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将起诉、审判证明标准向侦查环节传导,贯穿诉前、诉中、诉后整个刑事诉讼环节,严把案件“入口关”,推动办案提质增效,该做法受到最高检、省院的充分肯定。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24件,提前介入后未退查案件10件,退查率同比低于全省平均。

  对于提前介入后仍因证据问题确有必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高退查文书质量,详细说明退回补充侦查原因、目的,列明所缺证据材料,德城、乐陵、庆云等院在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中均提出150条以上补查意见,为认定组织犯罪、准确定性起到了较好引导作用,在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确保了案件质量。

  同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在审查逮捕阶段即成立办案组,全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源头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齐河县检察院在办理左某良等人涉恶案中,在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制度优势、证据扎实充分的基础上,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提起公诉,并对认罪认罚人员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提高了诉讼效率。

  在疫情防控期间,德州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按暂停键、不拖延办案期限,充分利用远程提审系统、三方视频等方式,开展提审、认罪认罚见证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审查起诉两不误。疫情防控期间共远程提审300余人,涉黑涉恶案件50余人。

  在办案中,德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等,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宽宥;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犯罪中初犯、偶犯、从犯和未成年犯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21件152人,占已审结案件的84%。

  充分履职尽责 打好检察监督“主动战”

  据悉,德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监督融入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4件5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33人,书面纠正违法2件。

  办案中,坚持“打财”“打伞”和办案共发力,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问题指导意见的规定,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提出财产监督意见建议,并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实时跟踪督促。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强化和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共移送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8条。

  为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德州检察机关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聚焦涉黑恶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深入分析黑恶犯罪产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共提出检察建议91份,实现了“一案一整治”全覆盖。庆云县检察院在办理苏某等人涉黑案中,集中向国土、交通、交警等8个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治理。

  德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省院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六清”“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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