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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张店区:人民监督员监督出庭公诉

时间:2020-08-28 22:39:00  作者:郭树合 陈长生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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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淄博8月28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陈长生)8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邀请淄博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肖燕、邵涛,对检察官出席法庭公开审理的孙某某等8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进行旁听,对检察官的出庭活动进行监督。 

  孙某某等8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涉案人员多,多名被告人不认罪,法庭旁听人员人数众多,属于疑难复杂案件,公诉人在把握庭审主动权、有效应对庭审变化等方面均有较大挑战。针对此案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旁听,有利于更好地观察公诉人在庭审中职能作用的发挥,客观评价出庭公诉活动的质量、效果和司法公信力。 

  为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效,事前该院设计制作了《张店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庭评议表》,围绕行为规范、讯问询问、举证答辩等重点环节,细化监督内容,为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明确监督方向,提供监督便利。据此借力外部监督,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着力打造能办案、善办案的专家型检察官队伍,推动公诉检察官不仅要做执法司法的“工匠”,还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师”。 

  人民监督员认真填写了庭审评议表,认为公诉检察官能熟练运用举证质证原则和方法,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合理构建证据体系,清楚证明公诉主张,理性文明反驳辩解,有效掌握庭审主动权,指控有力,履职到位。人民监督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实践中举证质证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优秀公诉人的成功办案经验。加强案例指导,注重收集和编发具有典型意义的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严纪律、强作风、提形象、促落实,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责任编辑: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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