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9月1日电(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肖芸)日前,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在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后,对一起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最高检颁布《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该院积极回应社会的关切,先后制定了《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试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风险防控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规范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健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中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机制,完善司法权力制约。该院规定在办理涉及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等案件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必须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取意见,并作为第四方见证具结,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作出可操作的细则。一年来,该院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2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共计54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44件认罪认罚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在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评查中和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及时惩治犯罪、有效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该院通过深入宣传、加强协作和提升技能等方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有效提升认罪认罚办案效率。目前,该院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已经有了大幅提升。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