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州9月7日电(通讯员钱嘉宜 严碧花)近日,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召开福州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听证,福州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签下处罚确认书,不少与会听证员也深有感触。
2019年10月,福清市检察院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福州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及时缴纳20万元行政处罚款,被行政机关加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之后,福清市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强制执行并予以立案执行。
鉴于该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为促成案件尽快执行到位,福清市检察院建议法院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冻结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和公司账户。此后,该公司拒不认可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并表示公司属于小微企业,疫情期间无法开展业务经营困难,无资金承担高额罚款。
僵持之下,福清市检察院为推进案件执行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局法制科工作人员等5名听证员到场。
会上,检察机关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行政机关就作出处罚的依据、合理性进行释法说理;公司则表达了疫情状态下履行行政处罚及逾期加处罚款存在的难处。随后,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可行政处罚决定,并表示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可考虑对罚款予以适当减免,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经过听证,行政机关同意对公司缴款时间、缴纳方式予以适当宽缓,并同意为方便公司复工复产及时为其申请解除执行信息公开。公司亦现场认可行政处罚,承诺于今年10月前付清行政处罚款,待公司复工复产后,尽快分期付清剩余的逾期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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