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成都9月29日电(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刘峥峥 杨蔓)9月末的下午,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大会议室座无虚席,一百多名“学生”翘首以盼,静静等待一名“大咖”的到来。14时,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宗智准时出现在讲台,就认罪认罚从宽相关问题,为大家指点迷津、答疑解惑。
从理论到实践:立足本义释疑解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确立近两年了,金牛区院作为参照认罪认罚从宽精神办理刑事案件试点院,在这方面的具体司法实践更多,大家认为这项具有刑事司法领域革命性的制度价值和特点有哪些?”培训一开始,龙宗智教授就抛出了一个问题。随后,龙宗智教授结合司法实践,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实践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改善认罪认罚制度运行的意见四个方面,开展了一堂深入浅出的精彩讲座。
“切实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和意义,检察机关的作用至为重要。”龙宗智强调指出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
“听了龙教授的讲座,我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今天这堂课,太好了!”金牛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杭志感叹道。
“理不辨不明”:在观点碰撞中析法明理
专家学者授课,为尽可能多讲解知识,往往都采用“一讲到底”模式,由老师全程授课,留给学员的互动时间较少。本次讲座,龙宗智教授专门预留出时间进行互动答疑,也成为本次讲座最为精彩和激烈的环节。
“龙教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但不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能否适用该项制度?”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但辩护人不同意指控的罪名或量刑建议时,能否由值班律师代为见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龙教授,我对您刚才谈到的那个案例有不同理解。”
“作为律师,我不同意刚才那位检察官的看法。”
……
学员们踊跃向龙宗智教授提出问题的同时,也针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甚至学员间也互相开展分析辩论,原本计划的四十分钟互动时间一再延长,直到因龙宗智教授时间安排原因不得不结束讲座,很多学员依然意犹未尽。
“今天的讲座和以往相比更有意义。不仅在理论上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是通过互相探讨甚至是观点碰撞,让我对共同犯罪案件怎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以前一直存在的疑惑得到了解答。”金牛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峰说。
从单打独斗到三地六家:法律共同体意识更加明确
此次培训有个最大的亮点就是:金牛区检察院打破了以往受训学员仅限于本单位人员的局限,结合对口援建、结对互建等工作,邀请到区公安分局、区律协、彭州市检察院、川大法学院部分代表到院同堂听课,并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与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检察院进行连线,让一千多公里外的石渠县干警也能同步听课、讨论。
“这堂课很及时,我更加明确认识到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责任,这对我以后的工作大有裨益,也让我对法律共同体这个名词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来自金牛区律协的邹晶晶律师表示。
“我们藏区的检察干警很难听到龙宗智教授这样的高水平老师讲课,感谢金牛区检察院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机会,更让我们有机会与内地同行一起进行探讨,这次培训对我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有非常大的帮助!”石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仁青多吉在培训结束后专程打来电话致谢。
据悉,这是金牛区检察院检察业务培训计划中的一课。近年来,金牛区检察院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要求,着力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实战实用实效”分层分类分岗开展培训,为推动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双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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