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邢台11月25日电(通讯员马士江 王凤荣)“要不你们开导俺、保护俺,这窝心委屈,不把俺憋出病,也会将俺逼死。太谢谢你们检察官啦!”11月24日,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新一行,前往刁庄村探望65岁老妪常某近期生活状况,她双手用力抓着李新,阳光下的脸庞漾出了灿烂笑容。
常某的丈夫早年去世,年逾花甲却又遭遇丧子之痛。2019年8月,二儿子赵某及其妻子在车祸中丧生,留下年仅10岁的孤女。常某搬进赵某家中,与孤女相依为命,靠车祸赔偿金60万元度日。不料,面对二儿子“闲置”的房产和事故高额赔偿金,大儿子赵某某却歪心动念。2020年3月,赵某某夫妻以其子将结婚需要拆房重建无住处为由,搬进二儿子家中与常某同住。同住过程中,夫妻经常向常某索要钱款,遭拒后,便对老人进行恫吓。常某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私下找族长调和,无济于事,只好忍气吞声,心底苦楚不知找谁诉说。
2020年9月,赵某某房屋建好后,夫妻以房屋装修需要用钱为名,再次向常某索要大额资金,常某拒绝后,夫妻二人居然使用暴力手段,强制将常某赶出家外,致使常某受伤后住进县人民医院。
该院获悉情况后,立即指派检察二部主任李新前往县医院进行走访调查。经多次与常某面对面耐心思想疏导,这位文盲老者终于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幸福生活的权利”。
在检察官的热情鼓励和帮助下,2020年10月,常某出院后在律师陪同下来到该院,带来了从村委出具的书证材料等,并依照法律程序,在民事物权保护申请书及其当场研究同意后的受理通知书等材料上捺印。手续办结,该院向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依法支持该民事物权保护纠纷案的起诉,全程由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新支持诉讼。法院鉴于原被告系母子关系,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在检察官与法官的共同见证下,被告赵某某夫妻俩均表示痛改前非,悔过自新,绝不再做侵犯老人和侄女合法权益之事。目前,被告夫妻已搬离其母亲所居场所,信守调解协议和承诺,善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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